《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文稿解读
时间:2023-06-08 15: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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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文稿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疏导市区天然气价格矛盾,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精神,根据上游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预计调整情况,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制定依据

《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天然气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制定《通知》之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收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纳。

三、主要内容

一是将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4.6元/立方米调整为3.98元/立方米,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增加非居民用气比重,促进天然气消费结构优化;二是放开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由城镇燃气企业与终端用气户签订协议,按协议量进行购销,实现高进高出、低进低出,增加液化天然气(LNG)供应渠道;三是加强价格监管和信息公开,定期报送天然气价格联动资料及液化天然气(LNG)购销资料,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关键词解释

非居民用天然气:指除居民生活用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天然气,包括工业、商业、公共事业等用户。

管道天然气:指通过管道输送到终端用户的天然气,主要来源于国内外油田、气田或进口管道。

上下游联动机制:指根据上游供应商提供的管道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LNG)的价格变化情况,相应调整下游经营企业向终端用户提供的销售价格的机制。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

联系人:赵璇

联系电话:0635-8221317


原文链接:http://fgw.liaocheng.gov.cn/channel_64c0724d0cb77586402605cf/doc_654857baffede83b4e3c59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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