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一中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时间:2024-08-16 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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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第一中学:

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聊城一中调整国际部学费的报告》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我省高中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变更有关办学事项的通知》(鲁教外函〔2023〕45号)等文件精神,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校国际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收费标准为24000元/生.学期;对自愿选择入住四人间学生公寓的学生收取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50元/生.学期。

学费及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退费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明确聊城市公办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聊发改成本〔2022〕96号)执行。你校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批复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期满前3个月,你校应按有关规定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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