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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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1:10:53
市发展改革委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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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油区管理;承担全市长输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等。

三、执法权限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四、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法》《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价格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

五、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接收-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六、监督途径

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人民政府北楼6楼

电话咨询:0635-8225169

电话投诉:0635-12345

七、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聊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

电话:0635-8288203

行政诉讼

部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电话:0635-893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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