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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
11371500004428194T/2022-4386370
2022-01-11 11:32:44
市发展改革委

文稿解读:《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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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文稿解读


  一、制定背景

  目前,全省已有济南、青岛和5个地级市创建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21年12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了《关于公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名单的通知》(鲁信用办〔2021〕9号),我市及其他8个地级市,临清市、莘县及其他地市的25个县市区参加此次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市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专班,在此背景下,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编制了《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为全面推进我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工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关于公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名单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期间,《实施方案》编制课题组对创建指标进行了解析,多次与省发展改革委、其他地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属开发区发改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研讨,并征集相关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与《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指标》进行充分对应衔接,最终形成本《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信用对于城市发展至关重要。信用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是一座城市的无形资本、特殊资源、金字招牌,也是一张亮丽的名片,能更好地激发一座城市的活力。加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有利于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也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四、重要举措

  1月7日,《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为聊城市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指明了具体方向。

  《实施方案》围绕《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指标》中的16项指标(分值共计100分)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集中攻坚,全力争创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同时,在全社会掀起重信守诺的风气,社会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大幅提升,有效助力聊城市营商环境优化,打响“信用聊城”品牌。

  《实施方案》提出,在2021年12月-2022年11月,这一年的创建周期内,将对13项重点任务发力,分别是对标对表着力提升城市监测全国排名,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市场主体黑名单清理专项行动,开展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数据清理专项行动,推动“双公示”工作常态化,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广泛开展信用核查,广泛开展信用惠企便民应用工作,切实抓好“信易贷”工作,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全面推广信用承诺机制,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加大信用工作宣传力度。

  《实施方案》指出,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启动阶段(截至2022年1月底),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创建工作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创城氛围;对照任务分工,逐项梳理,制定工作计划。二是创建阶段(2月1日-9月30日),各级各部门按月报送信用信息。各指标牵头部门加强调度,实时掌握各指标进度情况。三是提升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对创建情况提前开展预评估工作,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最终形成全市评审资料和自评报告。

  《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信用制度,并加大对已出台政策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三是加大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及人员配备。四是创建经验做法,宣传推介我市信用方面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通报情况。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社会信用信息科

  具体联系人:孙景喜

  咨询电话:0635-822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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