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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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聊城市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下载(//www.lcfgw.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院内6楼;电话:0635-8222092;传真:0635-8210426)。
一、概述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重点业务科室明确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均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布,供大家学习,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聊城市发改委网站为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4年,更加重点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了网站的服务功能。根据委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栏目内容。2014年以来,我委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00余条。二是做好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把我每月我委所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详细请况在本委网站及聊城政务网上进行发布。三是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市民解读、公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推进情况等。四是做好聊城政务网的政务公开。每天把我委重要的工作动态、经济要闻、重点项目、规划计划等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并及时处理政务网上“办事咨询”、“公众监督”及“部门信箱”截至目前网上回复率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委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6件,全是信函申请3件,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全是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复类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市发改委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尚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的情况(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信息公开的流程为:科室起草--分管主任签批--上网发布--分管信息的领导审核通过,经过层层把关,避免了涉密信息上网发布。(二)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委属单位的工作动态进行督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量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三)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8222092(传真8210426),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二是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要有信息的变化,包括法人更换、办公场所更改及每年的年审报告,都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及时。网站仍在信息公开方面有一定的缺陷。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要从制作、保存本单位信息的源头抓起,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应按可作为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的信息,做好分类管理。
2、对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该网站的维护和管理,一是让网站能更方便市民的查询;二是加强网站的安全性维护;三是对网站的访问信息能有更好的统计功能。
3、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与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承办处室加强沟通和衔接,从2015年起,凡受理信息公开的申请,正式以《依申请信息公开告知书》向申请人作出回复;要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具体需求和意见。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它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期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件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件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肉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 | 件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件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6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 | 万元 | 2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次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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