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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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上级领导、社会各界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事项191件。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7件,部门文件20件,对《关于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农村自来水试行价格的批复》《聊城市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市城区非居民用水继续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着力加大会议公开力度,全年公开主任办公会7期,并进行解读,就决策商议的重点事项进行了公开。持续加大领导干部解读力度。全年委领导先后3次就重要规划、重大战略、重点工作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及立项批复文件,全年共公开聊城市重大建设项目42项,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发改委严格落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接收、登记、审核、批转、答复、归档等流程,有效提升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0件。较好地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规章集中公开的有关要求,市发改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页面均明确标注了有效性。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关。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门户网站上,凡对外公布的信息,均通过保密审查和经常性的信息保密检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按时完成了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升级改造,持续做好“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并对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在确保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基础上,稳步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情的能力和水平。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方面,2021年利用市民热线12345平台积极回应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停车场收费等方面的民生问题,及时回复市民、网民留言,收到市民热线办理件285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健全了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单位)密切配合、共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拓宽政务公开宣传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主动公布重大政策和专项工作,积极引导网络舆情,为群众解疑答惑,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建立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各科室报送信息量的统计,并将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2)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材料主要以文字为主,形式和角度较为单一,缺少图表、视频、动漫等多形式的解读;部分解读材料仍然流于形式,如有的文字解读材料,单纯把政策性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了摘抄,解读材料表述与政策性文件内容基本完全一致;有的虽然制作了图解资料,但图解中仍是照抄照搬政策原文内容;有的不同主体、形式解读材料内容相似度较高等。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的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持续规范公开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
(2)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号),建立健全解读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推进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有效落实。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强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政策解读方面的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1年,我委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工作,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15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并对我委完成答复的建议、提案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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