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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371500004428194T/2022-4386163
2022-01-26 11:39:29
市发展改革委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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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上级领导、社会各界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事项191件。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7件,部门文件20件,对《关于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农村自来水试行价格的批复》《聊城市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市城区非居民用水继续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着力加大会议公开力度,全年公开主任办公会7期,并进行解读,就决策商议的重点事项进行了公开。持续加大领导干部解读力度。全年委领导先后3次就重要规划、重大战略、重点工作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及立项批复文件,全年共公开聊城市重大建设项目42项,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发改委严格落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接收、登记、审核、批转、答复、归档等流程,有效提升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0件。较好地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规章集中公开的有关要求,市发改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页面均明确标注了有效性。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关。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门户网站上,凡对外公布的信息,均通过保密审查和经常性的信息保密检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按时完成了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升级改造,持续做好“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并对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在确保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基础上,稳步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情的能力和水平。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方面,2021年利用市民热线12345平台积极回应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停车场收费等方面的民生问题,及时回复市民、网民留言,收到市民热线办理件285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健全了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单位)密切配合、共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拓宽政务公开宣传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主动公布重大政策和专项工作,积极引导网络舆情,为群众解疑答惑,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建立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各科室报送信息量的统计,并将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2)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材料主要以文字为主,形式和角度较为单一,缺少图表、视频、动漫等多形式的解读;部分解读材料仍然流于形式,如有的文字解读材料,单纯把政策性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了摘抄,解读材料表述与政策性文件内容基本完全一致;有的虽然制作了图解资料,但图解中仍是照抄照搬政策原文内容;有的不同主体、形式解读材料内容相似度较高等。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的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持续规范公开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

  (2)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号),建立健全解读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推进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有效落实。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强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政策解读方面的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1年,我委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工作,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15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并对我委完成答复的建议、提案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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