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聊城市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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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简明问答解读
一、《聊城市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是为了加快推动聊城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上限、加速发展、非核心业务剥离、分改子、引进和培育总部经济等方面的奖励措施,以及加强人才培育及引进、用地保障、考核力度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二、《聊城市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执行时间是什么?
执行时间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省如有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按最新政策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配套政策。
三、《聊城市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执行范围是什么?
执行范围是聊城市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涉及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水利、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工信、商务、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各类服务业企业和项目。
四、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奖励标准如下:
对新增升规入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增上限入统的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3万元奖励。
对在库一年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比增长30%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同比增长50%以上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对市内工业、农业等类企业将销售、服务等业务剥离,设立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且首次纳入规上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除外),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对市外服务业企业在聊分支机构注册登记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且纳入规上限上统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除外),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且增速超过全市规上限上企业平均增速的年度,次年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奖励。
对当年新获认定的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财政分别给予集聚区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鼓励商家、企业自愿成立“统一收银、统一核算、统一报税”公司,并纳入规上限上统计,自入统年度次年起三年内,其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且增速超过全市规上限上企业平均增速的年度,市财政次年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的奖励。
对当年新获认定的省级、市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市财政分别给予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获认定的省级、市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最高30万元、10万元。
对当年新获批的市级服务业专业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以上奖励原则同类资金扶持、奖励政策依照规定适用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重大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执行。奖励资金由受益县财政统筹兑现,于新入统年度后的第二年上半年拨付企业。
联系人:市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635-822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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