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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简明问答:《关于优化市城区停车场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11371500004428194T/2023-40566229
2023-12-02 11:01:41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简明问答:《关于优化市城区停车场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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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市城区停车场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简明问答解读

 

一、什么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是指政府根据停车场的资金来源、性质和特点,制定并公布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和政策,适用于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和自然垄断经营、具有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市场调节价是指停车场经营者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适用于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二、如何区分不同区域类别的停车场?

根据停车供需情况、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将“四区”停放区域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区域,具体类别区域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发展改革部门划定并适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一类区域是汽车站、火车站、高铁、机场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场、公立医疗机构配套停车场;二类区域是体育文化、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学校配套停车场;商圈配套停车场;三类区域是指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停车场;“四区”内除一、二类区域以外其他区域。

三、不同区域类别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有什么差别?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按照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的差异化收费政策。具体收费标准见正文附件2。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但应合理、公平、透明,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哪些车辆可以免收或减收停车服务费?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各类有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抢险救灾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持有效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给予2小时/次免费停车优惠。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时间白天(7:00—20:00)、夜间(20:00—次日7:00)不超过1个小时(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该规定时间的,按实际超出的停车时间计费。具有对外开放停车场所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益单位对来本单位办理业务的人员车辆,在办理业务的合理时间段内不得收取停车费。公立医院对与就医就诊有关车辆停放的免费时间每次不得低于2个小时,各医院可根据车辆停放的周转情况,进一步增加免费时间。供需矛盾突出的交通场站配套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相关单位可结合停车供需、交通秩序管理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公示。各停车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免费停放车辆范围、延长免费停放时间。

五、如何监督和投诉停车场的收费行为?

停车场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格式的收费公示牌,公示牌应标明停车场名称、经营管理单位、服务电话、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减免政策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停车服务收费应当使用财政或者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票据。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票据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付停车服务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依法设立的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车辆停放者如对停车场的收费行为有异议,可以向停车场经营者或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解读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科,赵璇

联系电话:0635-82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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