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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继续执行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1371500004428194T/2024-45236876
2024-01-01 16:42:17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简明问答:《关于继续执行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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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简明问答解读


1:什么是城市生活垃圾?哪些固体废物不属于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2:本通知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的范围是什么?

本通知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的范围是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

3:居民每户每月应该缴纳多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居民每户每月应该缴纳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包括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内的清洁卫生费用。

4:餐饮业可以选择哪两种计费方式?各有什么特点?

餐饮业可以选择定额计费方式和“基本处理费+厨余垃圾计量收费”计费方式。定额计费方式是根据餐饮店的实际使用营业面积和每桌人数来确定每月的固定收费金额。“基本处理费+厨余垃圾计量收费”计费方式是在收取基本处理费的基础上,根据厨余垃圾的实际产生量来另行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餐饮业可以自主选择计费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更改。

5:哪些情况可以享受收费优惠或免收?

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国家抚恤的城市居民家庭及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可以免收垃圾处理费;部队可以减半收取垃圾处理费;幼儿园、中小学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每年10个月计收;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园)生人数不计入单位计费人数。

联系人: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0635-82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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