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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明确市区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11371500004428194T/2024-45403140
2024-07-12 10:52:31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简明问答:《关于明确市区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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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请问市区托育机构具体指哪些?

具体指在聊城市区辖区内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并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

问题2:市区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收费项目:

托育费:提供托育服务的费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宿费:提供住宿服务的费用,收费标准由托育机构按照实际成本确定。

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延时托管服务费,由托育机构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确定。

代收费:包括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收费标准由托育机构按照实际支出收取。

收费标准:

公办托育机构:

托大班、混龄班:每生每月最高900元

托小班:每生每月最高1200元

乳儿班:每生每月最高1600元

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

托大班、混龄班:每生每月最高1400元

托小班:每生每月最高1700元

乳儿班:每生每月最高2100元

收费管理:

收费方式:按月、季度或学期收取,具体方式由托育双方通过协议确定。

退费办法: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停园停托的,按日退费或折抵。因自身原因在托(班)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的,按实际天数结算。

公示要求:托育机构应公示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公示或收费标准调整的,对新招收婴幼儿不得高于上年度标准。

问题3:对市区托育机构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通知》明确,托育机构应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向社会和婴幼儿家长公开托育机构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托育机构应与家长签订入托协议,明确托育机构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费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联系人: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0635-82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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