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107号提案(关于治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乱占乱用现象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建议人 孟英超 建议时间 2023-03-06
建议内容

关于治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乱占乱用现象的建议

2013年,聊城市成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市区公交客运车辆率先完成了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私家车电动化进程也随之加快。随着“双碳”战略深入推进,人们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程度逐步提高,我市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量也在逐年上升。与传统燃油汽车不同,新能源汽车具有清洁、运行成本低等天然优势,充电时间一般集中在40分钟至2小时不等。

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占用乱象

2021年度《中国主要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则显示,全国25座大型城市中有22座城市,单个公用充电桩平均时间利用率不足10%。目前,我市充电设施主要为国家电网、蔚来、特斯拉等公司运行的无人充电桩,很多停车场属于面向大众开放的公共停车场,运营商无权驱赶占用充电车位的车辆。车位紧张时,常有燃油汽车(蓝牌汽车)、不充电的新能源汽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长时间占用充电位的现象存在,造成新能源汽车充电不便捷、交通繁华地区充电需长时间排队、公用充电桩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占用乱象原因

出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占用乱象,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缺乏明确的管理制度。当前暂未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运营的管理办法,充电桩区域停车位的管理责任不明确,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警告、处罚的处置难度大,缺少相关依据。二是充电设施运营公司缺少行政执法能力。充电桩运营方对于此类乱象无法处理,只能以劝导为主,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三是群众认知不到位。有些车主将专用充电车位当作了普通停车位作用,在新能源汽车充电完毕后,不能及时驶离,影响充电桩的使用频次。

三、相关建议

从充电设施运营商的角度分析,新建、扩建充电设施的成本较高,提高充电桩使用率比新扩建充电设施更能提高运营收益。从城市发展的角度考虑,当前充电设施数量与新能源汽车保有数量、城市规模应保持在合理区间,避免城市空间浪费和市场恶意竞争。因此,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的运行管理尤为重要。

(一)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合作。鼓励停车场集中设置充电车位,开发充电停车位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车位导航、状态查询、充电和停车预约、车辆识别等功能,避免充电车位的无效占用,提升充电车位的使用效率。

(二)公用充电桩区域设置自动识别门禁。运用智能管理系统,识别‘绿牌’车,拦下燃油车。充电系统与门禁系统链接,汽车驶入即开始计入停车收费系统,且较普通停车位双倍收取。对于充电的汽车,可以赠送免费2小时停车券,2小时之后双倍收费;对于一直未充电的汽车,则直接进行双倍收费。同时,建议运营方将收取的停车费用,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

(三)严查处罚充电桩车位占用乱象。有关部门出台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的制度或办法,赋予交管部门执法依据。建议充电桩运营方的智能管理系统,同时接入至交管电子系统,对于长时间占用充电桩的车辆自动抓拍,按照不按规定停驶车辆进行警告、处罚。

(四)提升公众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认知。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倡议书、增设警示宣传牌引导等方式,呼吁燃油车主尽可能的不要占用充电车位,共同解决公共充电桩被占用,提升电动汽车充电环境,形成良好的充电秩序。

答复时间 2023-11-14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尊敬的孟英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乱占乱用现象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将提案办理情况向您答复:

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三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单位负责负责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年度计划等相关工作,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场收费标准和收费政策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我市公共充电桩建设速度也在加快,2021年累计建成483台,2022年累计建成530台,2023年至今累计建成812台,共建成公共充电站133座,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公共充电站15座,公共充电桩70台,全部实现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市内城市核心区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区域停车场基本配建充电设施;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累计接入运营商16家,接入公共充电桩599个,接入率达81.2%。适度超前、多点布局、车桩协同发展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位被燃油车辆乱占乱用现象发生在运营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场,属于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范畴。我省目前没有出台维护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合法权益的相关文件,当前市委编办正在向各市直部门征求关于对我市停车场职责分工的意见,梳理各职能部门关于停车场规划、建设、收费和管理方面的职责,根据《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和初步征询各部门意见,提出在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方面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建立智慧停车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智慧停车管理水平。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的停车场、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经营(管理)者的备案。

市城管局负责建立停车场(库)管理信息系统和停车服务与信息共享平台,收集、掌握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并向社会实时公布机动车停车场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负责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专用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12345针对市民热线受理的16件停车场问题,在停车场的管理和维护方面建议落实停车场经营(管理)者主体责任,根据《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的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做好停车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设施设置齐全、运行正常",第四十二条,违反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建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督促停车场经营(管理)者整改。

以上是结合我委职能,对您提案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标准不断完善、技术创新和安全发展。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主办单位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