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072号提案(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火灾防治的相关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建议人 卜吉成 建议时间 2023-09-30
建议内容

一、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双碳”目标的有序实现,我市乃至全国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也在不断增加。据统计,截止至2021年底,我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3.38万辆,同比增长45.68%。与之相伴的是充电桩数量的与日俱增,同年,我省充电桩保有量已达到11.76万台,同比增长50.77%,其中个人充电桩4.97万台,公共充电桩4.56万台,专用充电桩2.23万台。不同省、市发改部门也对新建停车场所关于新能源充电停车位的配比提出要求,并呈现明显增长趋势。在全国新能源推广的大背景下,我市新能源车保有量也已接近4万辆,截止至今年5月底,充电桩数量超过4500台,并在今年的市政府报告中提出“要建设3-5座公共充电桩(每站约30台充电桩),在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建设1000个充电桩。”

但与此同时,新技术新能源的推广使用的过程中,电动汽车充电导致爆炸火灾事故近些年在全国各地频发,造成了大量人身、财产损失的同时,也给周边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给使用者带来了使用困扰。

二、当前新能源汽车充电事故的发生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1)锂电池内部起火。锂电池内部分隔正极和负极的隔膜发生损坏,导致在正极和负极接触时发生短路,当发生短路时,内部一系列有利溶剂组成的电解液容易升温,并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2)锂电池热失控。锂电池外部高温会导致电池内部发生放热反应,从而进一步使其温度升高,最终过热导致爆炸发生。

(3)锂电池复燃。锂电池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一氧化碳、甲烷、乙炔等大量燃烧气体,这些气体被电池内的高温喷射物、电火花引燃,火焰温度高、燃烧非常快,传统干粉灭火器、干冰灭火器虽然可以讲表面明火扑灭,但不能终止电池内部电化学反应,极其容易复燃,据研究,新能源汽车一旦起火,及时扑灭后的5-10分钟内还会复燃。

三、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火灾防治的相关建议:

(1)充电站选址以及充电桩停车位的规划。充电站选址应尽可能与居民区保持一定距离,周边不易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等场所。停车场内充电桩停车位的规划应尽可能与普通停车位进行明显分区,中间保持不小于一辆车的空间距离。

(2)加强安全使用宣传。在每个充电站、每个充电桩都需设有明显可见的安全使用须知提示;加强日常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宣传,在卖车源头增强销售人员的安全认知培训,在客户购车时从而就能进行科学普及。

(3)利用物联网感知技术减少充电隐患。从末端硬件智能化到云端集成监管,结合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全面解决消防安全监管难的问题。彻底解决电气线路短路危害,在瞬间快速限流保护,迅速抑制短路聚集的能量,让短路不再可怕,消除以往电气火灾中最主要,也是最难防控的关键因素,确保用电安全监控的全面性。


答复时间 2023-09-30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尊敬的卜吉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火灾防治的相关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为市发展改革委下一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和重要指导,现将提案办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

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社会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火灾防治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截至2022年底,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13万辆,占全市机动汽车保有量的3.3%。截至2023年6月,全市累计建成充电桩8682台,其中,公共充电桩719台、专用充电桩1244台、个人充电桩6719台,充电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我市充电桩领域安全工作也在进一步完善。

一、建章立制,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控,督导国网聊城供电公司编制实施《居住区充电配电网络典型设计方案》,进一步规范居住区充电设施电力接入管理,对电源容量及变压器选型、电缆的选择和敷设、线路保护和通信、消防要求等明确技术规范,满足居住区充电设施供电要求,提升充电设施供电服务水平,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二、厘清责任,加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积极向市安委会建言献策,将充电桩纳入新兴行业,提议按行业确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合力对充电桩进行全领域监管。今年9月,市安委会印发《聊城市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明确发改部门负责具有经营行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移动充电站的行业监管。住建部门负责有物业管理单位的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移动充电站和既有停车位改造充电设施的安全监管。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移动充电站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公交、客运、旅游景点、商业综合体、邮政等充电桩(站)、移动充电站的监管。

今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动计划中关于与您的建议不谋而合,专项提及要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压实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充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安全管理,建立火灾、爆炸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引导企业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运维安全监管体系,落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定期开展配套供电设施、集中充电场所、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明确长期失效充电基础设施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制定落实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标准规范,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和您的建议,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推进能源汽车充电桩火灾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新能源充电桩火灾防治工作的关心,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发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壮   0635-841103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