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开展我市发展和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满足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aoche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分类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序号、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几类要素。具体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7.详细信息。详细信息指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委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本委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5)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主动公开形式。
(1)线上渠道: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fgw.liaocheng.gov.cn)
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
《聊城市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channel_20191122174826155699/channel_20191122174826267273/?_year=2021&_subnumber=5)。
聊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liaocheng.gov.cn/zmhd/xwfb/)。
“聊城发改”(微信号:gh_3a221dfc7a4d)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2)线下渠道:
本机关在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场所(聊城市人民政府六楼)设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申请人可到现场查看。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六楼东侧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25169 传真:0635-8210426。
3.主动公开时限。
发展和改革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发展和改革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1.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六楼606房间)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点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六楼606房间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25169 传真:0635-821042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8225169,邮政编码:252000。
(3)网上申请
通过聊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2.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聊城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3.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本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同志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详见附件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直发展和改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25169传真:0635-8210426。
六、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027电子邮箱:zwgk@lc.shandong.cn传真:0635-6066702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8820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13: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话:0635-8939308
附件:1.聊城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字号:
大 中 小2023年,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根据省、市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有关部署安排,结合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电子版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公布,欢迎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635-822516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年度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充分发挥。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规划等重点领域以及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分工事项、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等中心工作信息公开,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内容公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事项246件,其中,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4件。
(二)依申请公开
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优化接收、登记、办理、核查、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拓宽联系沟通渠道,准确掌握申请人信息公开需求,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合法、合理需求。全年依法、按期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四部分。依托互动交流平台,及时准确回应各界关切,全年共办理人民网留言、12345热线等平台群众诉求319件,推动解决群众诉求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调整《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定12项重点公开内容,面向社会发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认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2023年,对 2个重大行政决策文件,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政策性文件,1个市政府合作协议出具审核意见,组织2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年内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文件5件,均已通过文稿解读、一图读懂、简明问答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坚决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定,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该保密的严防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网站建设。对已完成阶段性任务的栏目、内容、服务,及时归档或关闭,按经济社会发展新动态、新需求开设新栏目,按时限更新发布。重新设计网站页面布局,做到门户网站“一键直达”政府服务。优化政务新媒体服务。明确“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的原则定位,适应网络发展新的表达形式和表达需求,采用短视频、微直播、微访谈、动图等多种表现形式,发布既准确权威又“亲民”“接地气”的政务信息。全年,“聊城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26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28条。
(五)监督保障
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建立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定《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民互动等工作流程,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4场,强化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4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要求落实不到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公开后有效性标注与更新不够及时;处罚强制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基础信息公开内容不完整或要素缺失。二是政策解读回应不接地气。部分政策解读材料不符合群众的语言习惯,不能够灵活运用群众看得懂、听得见、能感受的语言或表达方式解读政策;部分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未能够运用生活化、社会化、通俗化的方式解读政策,解读效果不佳。
(二)改进情况
一是高标准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失效信息,防范泄密风险。对照全省政务公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提升。自上而下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主动公开事项,形成发改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配套编制全流程规范,强化各类政府信息标准化发布。二是做深做实政策解读工作。培养专业政策解读队伍,结合群众语言习惯和信息获取方式开展实质性解读,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杜绝解读形式单一、重点不突出、用语不鲜活,导致企业群众找不到、看不懂,影响政策知晓度。三是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着力加强现场解答、 电话解答等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优化咨询服务,实时回应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市发展改革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公开工作要求,定员定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领导、科室、工作人员长期稳定,促进工作规范化开展;二是提高公开质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且迫切了解的价格调整等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向群众公开,配套做好解读工作,确保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三是拓宽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除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外,定期开展“四进”活动,印制发放办事手册、一次告知单等, 开辟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向群众广泛宣传政策文件精神,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共主办、协办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详见办理公开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链接如下: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http://60.208.61.190:81/LiaoChengRD/Web/DeputyAdvice.aspx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_lcsrmzfchannel201911221748284857136345/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完善“两个机制”,夯实公开制度根基。构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明确 “三同步”要求,确保新出台政策文件1个工作日内公开,3个工作日内解读。完善自我督查机制,聘请三方机构,定期开展督查,同步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聚焦 “三个节点”,提升政策解读质效。聚焦政策制定前,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市场调研情况,通盘考量,让政策凝聚民意的“最大公约数”。二是聚焦政策出台后,依托新闻媒体,打造政务公开宣传矩阵,第一时间密集解读,通过简明问答、“一图读懂”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让广大群众和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政策、了解政策。三是聚焦政策执行中,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价,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普遍疑虑以及容易产生偏差的“模糊地带”,及时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与回应工作,为公众消除疑虑。相关工作做法在新华网宣传推广。
三是把握“两个抓手”,高标准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擦亮“公开聊亮”品牌。一手抓重要时间节点,利用“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第六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宣传国防人防、爱粮节粮知识。一手抓企业群众需求,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电价政策、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分别召开座谈会、宣讲会,帮助企业和群众及时、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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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2022年,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我单位及时公开涉及收费标准制定、价格政策调整、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计划规划等工作新动态、新进展,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事项331件。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11件,部门文件15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配套做好解读工作。全年共公开主任办公会6期,并全部进行了解读,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召开多场新闻发布会,解读“聚焦六个新聊城”“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惠民惠企政策”“攻坚行动看进展”等一系列重大主题。公开2022年聊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共7项,有效提升了重大建设项目全流程公开信息的完善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收到19件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回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6件,较好地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多措并举,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单位通过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站)、聊城发改公众号、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更新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部署、督落实。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并纳入《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以制度的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每个科室明确了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0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内容较为单一。大部分政策文件以文稿和图片解读为主,视频、动漫、H5动画等新形式解读较少。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不足。对各类公开文件的编制把握还不够到位,对公开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业务能力有待加强。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的学习和培训,公开信息的报送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是压实政务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按照“谁公开、谁解读”的原则,通过座谈、考核等方式,督促各科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并做好解读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积极运用短视频、互动小程序等新媒体手段,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走进街头巷尾、厂家企业开展面对面解读,不断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是持续开展指导培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要求,明确一位同志长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抓、不落地。将业务培训摆在重要位置,以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指导培训,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并纳入《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坚决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 “三同步”要求,依托“聊城发改”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主阵地,与聊城日报社等媒体合作开辟公开专栏,多渠道多角度发布公开信息,形成宣传矩阵,打造公开工作协同联动新格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织密信息报送网络,保证公开内容详实,更新及时,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是明确重点,持续丰富公开内容。聚焦全年重点任务,立足发展改革主责,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精心组织新闻发布会,解读一系列重大主题。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释放权威信号。组织新闻媒体密集解读政策,及时准确传达政策意图,切实增强解读实效。针对收费、价格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公开,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配套做好解读工作,实现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嵌入、有机融合。
三是狠抓关键,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构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一是思想上不逃避,深研细悟问题清单,理顺整改重点难点,对照公开条例,逐一整改完善,确保整改过程不漏项。二是落实上不懈怠,明确责任,安排专人,加强督导,确保整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进一步完善自我督查机制,定期组织指导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共办理市人大建议23件,市政协提案18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并对完成答复的建议、提案及时进行了公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5日
字号:
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上级领导、社会各界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事项191件。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7件,部门文件20件,对《关于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农村自来水试行价格的批复》《聊城市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市城区非居民用水继续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着力加大会议公开力度,全年公开主任办公会7期,并进行解读,就决策商议的重点事项进行了公开。持续加大领导干部解读力度。全年委领导先后3次就重要规划、重大战略、重点工作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及立项批复文件,全年共公开聊城市重大建设项目42项,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发改委严格落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接收、登记、审核、批转、答复、归档等流程,有效提升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0件。较好地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规章集中公开的有关要求,市发改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页面均明确标注了有效性。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关。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门户网站上,凡对外公布的信息,均通过保密审查和经常性的信息保密检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按时完成了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升级改造,持续做好“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并对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在确保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基础上,稳步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情的能力和水平。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方面,2021年利用市民热线12345平台积极回应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停车场收费等方面的民生问题,及时回复市民、网民留言,收到市民热线办理件285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健全了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单位)密切配合、共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拓宽政务公开宣传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主动公布重大政策和专项工作,积极引导网络舆情,为群众解疑答惑,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建立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各科室报送信息量的统计,并将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2)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材料主要以文字为主,形式和角度较为单一,缺少图表、视频、动漫等多形式的解读;部分解读材料仍然流于形式,如有的文字解读材料,单纯把政策性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了摘抄,解读材料表述与政策性文件内容基本完全一致;有的虽然制作了图解资料,但图解中仍是照抄照搬政策原文内容;有的不同主体、形式解读材料内容相似度较高等。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的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持续规范公开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
(2)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号),建立健全解读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推进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有效落实。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强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政策解读方面的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1年,我委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工作,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15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并对我委完成答复的建议、提案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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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联系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北楼6楼;邮编:252000;电话:0635-8222092;电子邮箱:lcsfgw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聊城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省发改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市经济总体形势、产业协调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改革动态、物价及办事服务指南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上级领导、社会各界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大政策公开力度。2020年市发改改革委公开政策文件19件,并对《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 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聊城市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 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二、加大主任办公会公开力度。全年公开主任办公会7期,就决策商议的重点事项进行了公开。三、继续加大领导干部解读力度。全年领导干部解读3件就重点工作、政策形式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打造“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好的增强老百姓的参与度获得感。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名单,立项批复文件。全面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批准申报要求、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批准服务信息。公开聊城市重大建设项目17项,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利用市民热线12345平台积极回应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停车场收费等方面的民生问题,及时回复市民、网民留言,全年度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约300余人次。
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工作,今年我委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6件。其中:市人大建议17件,市政协提案19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并对我委完成答复的建议、提案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接收、登记、审核、批转、答复、归档等流程,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3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数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6件。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规定,未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关。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门户网站上,凡对外公布的信息,均需通过保密审查和经常性的信息保密检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按时完成了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升级改造,并对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1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22条;,收到市民热线办理件395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立了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处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宣传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主动公布重大政策和专项工作,积极引导网络舆情,为群众解疑答惑,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建立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各科室报送信息量的统计,并将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2 | 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 | 969.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工作有所成效,但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大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在2021年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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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根据2019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联系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北楼6楼;
邮编:252000;
电话:0635-8222679。
电子邮箱:lcsfgw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办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秉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针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工作,增设公开平台,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
1、制度方面。制定《聊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责任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细化安排到各责任科室。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2、主动公开数量。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共发布政府信息790余条。满足了广大市民对政府信息知晓了解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委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公开责任。确保办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的时效性和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收到市长热线件473件,责任办理298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17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个别政府公开信息不够及时,时效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法规解读较少,不能满足群众对政策知晓了解需求。2020 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要加强时效,针对个别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更新速度不够及时的情况,我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提高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二要及时开展政策解读活动,对于群众关心的粮食安全、物价平稳、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建设项目等政策热点,及时进行全面细致的解读和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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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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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的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解读和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规定,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解读和回应,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学习培训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1、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孙玉臣任组长,张学振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求重点业务科室明确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主体,加大问责力度,从而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市发改委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及实施方案》,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2017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委门户网站公布,供大家学习,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4、为提高相关业务水平,特聘请智慧聊城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来我委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委领导及各科室相关负责同志30余人参加。
5、继续加强网站建设,对本委门户网站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充实网站内容,及时有效提高了政务信息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解读和回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结合我委本职工作、职能职责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委的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聊城市发改委网站、市政府网站等为载体,向社会公开我委重要的机构信息、人事任免、各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信息、2017年财政预算、2016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政策解读、固定资产投资、农村经济、重大重点项目、能源交通、服务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化解过剩产能等政务信息317条。
2、2017年加大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大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在本委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每月初公布上月所有行政审批信息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收费情况、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事规程面向社会全面公开,以方便公众进行查询。
3、2017年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新闻发布会向市民公布市级重点项目及千亿斤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交通项目推进、市级大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煤炭消费总量压减、项目和资金争取、区域战略实施、服务业转型升级八项重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4、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2条,解答市民询问30余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年来,我委坚持为民服务、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2017年度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24件,其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17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为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复类信息。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我委已认真受理,并依法依规、慎重稳妥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市发改委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发生行政行政诉讼案1件,已根据诉讼结果对起诉人公开了相关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在今后从各个方面加强整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从制作、保存本单位信息的源头抓起,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应按可作为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的信息,做好分类管理。对本委门户网站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加强该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的宣传工作,增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下载(http://fgw.liaoche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院内6楼;电话:0635-8224051;传真:0635-8210426)。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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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聊城市发改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下载(http://fgw.liaoche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院内6楼;电话:0635-8222092;传真:0635-8210426)。
一、概述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立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孙玉臣任组长,宋家元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重点业务科室明确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2017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均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布,供大家学习,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市发改委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及实施方案》,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0余条,解答市民询问30余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6年,加大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在本委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行政审批信息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收费情况、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事规程面向社会全面公开,以方便公众进行查询;对涉及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中的2016年财政预算以及2015年财政决算的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开;每月初公开我委上月所有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聊城市发改委网站为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委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栏目内容。2016年以来,我委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300余条。二是做好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把我每月我委所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详细请况在本委网站及聊城政务网上进行发布。三是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市民公布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我委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四是做好聊城政务网的政务公开。把我委重要的工作动态、经济要闻、重点项目、规划计划等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委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2件,全是信函申请,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全是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复类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市发改委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八、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尚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的情况(包括信访、举报)。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信息公开的流程为:科室起草--分管主任签批--上网发布--分管信息的领导审核通过,经过层层把关,避免了涉密信息上网发布。(二)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委属单位的工作动态进行督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整改落实。(三)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8222092(传真8210426),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二是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要有信息的变化,包括法人更换、办公场所更改及每年的年审报告,都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便民性上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要从制作、保存本单位信息的源头抓起,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应按可作为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的信息,做好分类管理。
2、对本委门户网站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进一步加强该网站的维护和管理,一是让网站能更方便市民的查询;二是加强网站的安全性维护;三是对网站的访问信息能有更好的统计功能。
3、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与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承办处室加强沟通和衔接,,凡受理信息公开的申请,正式以《依申请信息公开告知书》向申请人作出回复;要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具体需求和意见。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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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聊城市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下载(//www.lcfgw.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院内6楼;电话:0635-8222092;传真:0635-8210426)。
一、概述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重点业务科室明确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均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布,供大家学习,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聊城市发改委网站为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4年,更加重点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了网站的服务功能。根据委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栏目内容。2014年以来,我委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00余条。二是做好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把我每月我委所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详细请况在本委网站及聊城政务网上进行发布。三是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市民解读、公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推进情况等。四是做好聊城政务网的政务公开。每天把我委重要的工作动态、经济要闻、重点项目、规划计划等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并及时处理政务网上“办事咨询”、“公众监督”及“部门信箱”截至目前网上回复率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委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6件,全是信函申请3件,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全是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复类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市发改委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尚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的情况(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信息公开的流程为:科室起草--分管主任签批--上网发布--分管信息的领导审核通过,经过层层把关,避免了涉密信息上网发布。(二)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委属单位的工作动态进行督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量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三)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8222092(传真8210426),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二是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要有信息的变化,包括法人更换、办公场所更改及每年的年审报告,都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及时。网站仍在信息公开方面有一定的缺陷。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要从制作、保存本单位信息的源头抓起,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应按可作为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的信息,做好分类管理。
2、对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该网站的维护和管理,一是让网站能更方便市民的查询;二是加强网站的安全性维护;三是对网站的访问信息能有更好的统计功能。
3、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与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承办处室加强沟通和衔接,从2015年起,凡受理信息公开的申请,正式以《依申请信息公开告知书》向申请人作出回复;要加强与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具体需求和意见。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它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期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件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件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肉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 | 件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件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6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 | 万元 | 2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次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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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聊城市发改委
2014年1月21日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聊城市发改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3年,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重点业务科室明确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把该条例在网上公布,供大家学习,使干部职工对国家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聊城市发改委网站为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3年5月,对本委网站进行了改版,重点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了网站的服务功能。根据委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栏目内容。2013年以来,我委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00余条。二是做好聊城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的建设。根据市纪检委要求,在我委网站上做了平台共享链接,并把我每月我委所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详细情况在该平台上进行发布。三是与聊城政务网结合,每天把我委重要的工作动态发布到政务网,每月初把我委项目审批办理及规划计划情况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委在聊城政务网上“办事咨询”、“公众监督”及“部门信箱”网上回复率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委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市发改委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以来,尚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信息公开的流程为:科室起草--分管主任签批--上网发布--分管信息的领导审核通过,经过层层把关,避免了涉密信息上网发布。(二)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工作动态进行督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量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年终进行表彰。(三)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8222112(传真8210426),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二是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工作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程序,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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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发改委 2013年2月16日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聊城市发改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重点业务科室明确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把该条例在网上公布,供大家学习,使干部职工对国家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聊城市发改委网站为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2年以来,我委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300余条。二是与聊城政务网结合,每天把我委重要的工作动态发布到政务网,每月初把我委项目审批办理及规划计划情况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委在聊城政务网上“办事咨询”、“公众监督”及“部门信箱”网上回复率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委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市发改委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以来,尚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信息公开的流程为:科室起草--分管主任签批--上网发布--分管信息的领导审核通过,经过层层把关,避免了涉密信息上网发布。(二)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工作动态进行督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量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年终进行表彰。(三)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8222112(传真8210426),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二是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我委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工作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程序,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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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的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解读和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规定,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解读和回应,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学习培训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1、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孙玉臣任组长,张学振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求重点业务科室明确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主体,加大问责力度,从而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市发改委2011年政务公开要点及实施方案》,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2011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委门户网站公布,供大家学习,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4、为提高相关业务水平,特聘请智慧聊城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来我委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委领导及各科室相关负责同志30余人参加。
5、继续加强网站建设,对本委门户网站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充实网站内容,及时有效提高了政务信息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解读和回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结合我委本职工作、职能职责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委的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聊城市发改委网站、市政府网站等为载体,向社会公开我委重要的机构信息、人事任免、各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信息、2011年财政预算、2016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政策解读、固定资产投资、农村经济、重大重点项目、能源交通、服务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化解过剩产能等政务信息317条。
2、2011年加大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大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在本委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每月初公布上月所有行政审批信息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时限、收费情况、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事规程面向社会全面公开,以方便公众进行查询。
3、2011年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新闻发布会向市民公布市级重点项目及千亿斤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交通项目推进、市级大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煤炭消费总量压减、项目和资金争取、区域战略实施、服务业转型升级八项重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4、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2条,解答市民询问30余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年来,我委坚持为民服务、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2011年度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24件,其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17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为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复类信息。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我委已认真受理,并依法依规、慎重稳妥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市发改委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发生行政行政诉讼案1件,已根据诉讼结果对起诉人公开了相关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在今后从各个方面加强整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从制作、保存本单位信息的源头抓起,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应按可作为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的信息,做好分类管理。对本委门户网站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加强该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的宣传工作,增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下载(http://fgw.liaoche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院内6楼;电话:0635-8224051;传真:0635-8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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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聊城市发改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08年,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级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重点业务科室明确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把该条例在网上公布,供大家学习,使干部职工对国家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编制了《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聊城市发改委网站为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08年,我委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300余条。二是与聊城政务网结合,每天把我委重要的工作动态发布到政务网,每月初把我委项目审批办理及规划计划情况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委在聊城政务网上“办事咨询”、“公众监督”及“部门信箱”网上回复率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我委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市发改委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尚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信息公开的流程为:科室起草--分管主任签批--上网发布--分管信息的领导审核通过,经过层层把关,避免了涉密信息上网发布。(二)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工作动态进行督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量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年终进行表彰。(三)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8222112(传真8210426),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工作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程序,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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