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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光岳楼、山陕会馆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已失效)
物价
11371500004428194T/2021-26842006
聊发改成本〔2021〕69号
2021-12-06
2021-12-06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失效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光岳楼、山陕会馆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已失效)

聊发改成本〔2021〕69 号

聊城市文物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重新核定光岳楼、山陕会馆等景区门票价格的申请》收悉,为了推动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体现历史文化价值,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政策规定,经过法定程序,现对光岳楼、山陕 会馆等景区门票价格明确如下:

一、光岳楼、山陕会馆景区门票价格都为30元/人/次,傅斯年陈列馆不收门票费;

二、讲解费由单位自主制定并公示,由游客自主选择;

三、对以下情况及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实行免票或优惠票价: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 4米(含)以下儿童、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及家属、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免票优惠;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其他优惠政策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你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景区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批复自2021年12月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5日。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0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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