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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发改委2023年第1期主任办公会解读
11371500004428194T/2023-13164952
2023-01-20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发改委2023年第1期主任办公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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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拟明确我市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学科类培训,45分钟时长的课时培训基准收费标准 小学阶段10人以下班型、10-35人班型、35人以上班型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32元/课时·人次、22元/课时·人次、15元/课时·人次;初中、 高中阶段10人以下班型、10-35人班型、35人以上班型基准收费 标准分别为37元/课时·人次、22元/课时·人次、15元/课时·人次。上浮幅度均不得超过10%, 下浮不限。 具体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在上述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


会议明确位山灌区、彭楼灌区骨干工程计量点为各引黄灌区骨 干工程干渠出口, 农业供水价格维持原价格不变, 位山灌区东昌府区、 茌平、 临清、 冠县、 高唐、开发区、 高新区、度假区 价格, 定额内为0. 11元/立方米、定额外为0. 20元/立方米; 阳谷、东阿价格, 定额内为0. 09元/立方米、定额外为0. 20元/立方米;彭楼灌区莘县、冠县、 临清价格, 定额内为0. 11元/立方米、定额外为0. 20元/立方米。


在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 明确市属开发区农业供水终端价格,由政府、村集体等投资建设的泵灌、井灌等农田水利灌溉工程项目农业用水价格执行该价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农田灌溉工程供水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且协商确定的价格需报市属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水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区分自流灌溉、提灌、井灌等不同灌溉方式,分类制定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及养殖等用水价格标准,对不能实现灌溉水量按方计量的,可采取“以电折水”、“以时折水”等计价方式,终端到户价格由供用水双方协商确定。制定的农业供水终端价格为最高限价。具体价格如下:

1. 粮食作物用水价格标准:自流灌溉区0. 13 元/立方米,即骨于工程水价与末级渠系工程水价之和;提灌区0. 3 元/立方米 (含骨干工程+末级渠系水价, 0. 13 元/立方米;井灌区0. 34 元/立方米(含骨千工程水价0. 11 元/立方米) 。

2. 经济作物以及养殖等用水价格标准:自流灌溉区0. 13 元立方米;提灌区0. 31 元立方米(含骨干工程+末级渠系水价, 0. 13 元立方米;井灌区0. 36 元/立方米(含骨于工程水价0. 11 元立方米) 。用水户超量用水时,超定额50% (含)以内部分,按照终端执行水价1.5 倍征收;超定额50%以上部分,按照终端执行水价2 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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