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殡仪馆(公益性)守灵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
11371500004428194T/2021-4386085
聊发改审批函〔2021〕2号
2021-01-29 16:05:09
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聊城市殡仪馆(公益性)守灵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聊城市殡葬管理处(聊城市殡仪馆) :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聊城市殡仪馆(公益性)守灵厅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予以批复,具体意见如下:

一、同意聊城市殡仪馆(公益性)守灵厅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371500-94-01-140237。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镇聊临路,聊城市殡葬管理处内。项目占地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为0.75、绿地率为36%;守灵厅规划建设2层,守灵厅内设守灵间、休息室、卫生间。项目建成后可提供18套公益性守灵间。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4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711.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39.7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92.8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足额保障落实。

四、请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投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认真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请及时到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办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

五、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该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该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严禁违反规定建设本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项目批准文件所规定的的内容进行重大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