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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定“聊城市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3-06 08: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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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现就我委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取,欢迎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及说明

(一)本项目为聊城市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代理范围大致包括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资格预审;答疑;开评标;协助签订采购合同;资料整理备案等采购全过程服务。拟选取招标代理机构1名,承担以上服务的采购工作。预算1800万(据实结算)。

(二)本项目只准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多方案报价。

二、参选方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2021.1.1日至选取文件递交前一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登记,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三)须具有固定的开标、评标场所,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视音频监控资料的保存、存档、管理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相关管理规定;

(四)须具有专业的项目团队,能够至少委托一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业务各环节的专职从业人员负责我委委托的代理业务,并配备至少一名助理,协助核对项目信息、合同信息、档案资料等;

(五)递交报名资料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禁止分包、挂靠。

三、报名、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8:30至 2024年3 月12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文件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三)地点: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13室。

四、公告期限

2024年3月6日至 2024年3月 12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4年3月 12日17:30前(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发展改革委613室(市政府北楼六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8413942 13869583528

电子邮箱:fgwcbk@lc.shandong.cn。

 

       附件:选取文件.doc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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