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的部署要求,突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二、请按照属地原则,每县(市、区)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企业。2024年获得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激励表彰的县(市、区)、未来产业先导区所在县(市、区),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原则上用于产业集群或未来产业先导区核心区。
三、请于2025年9月1日前,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组织拟推荐企业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并正式行文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纸质文件、申请报告、电子版光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张洪滨 李靓亮;0635-8210407
附件: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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