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开展市级创新能力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认定、评价及高能级创新平台申报、评价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创新能力平台申报认定及评价等相关工作服务
(二)主要内容
选取1家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市级创新能力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认定和年度评价工作,以及高能级创新能力平台(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申报、评价材料审查等相关工作。
(三)经费预算
市级创新能力平台认定及年度评价工作每家企业1000元以内,高能级创新能力平台申报、评价材料审查工作每家企业1500元以内,需进行现场核查。服务期限1年,总经费约10万元,据实结算。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行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近三年以来开展过相关领域评审评价等工作。
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国家和省、市各级创新能力平台认定及评价标准,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4.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人员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综合素养与项目要求相适应。
5.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需提供信用报告)。
三、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
(二)资料报送
申报单位应编报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单位资质、技术实力、无违法违规违纪信用承诺书等)、服务方案(项目报价(单价)、人员安排、实施计划、质量保证和风险防控措施等)、类似项目业绩等材料。方案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8月29日18:00前送至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届时将择优聘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635-8210407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北楼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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