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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创新能力平台申报认定及评价等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5-08-25 18: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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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开展市级创新能力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认定、评价及高能级创新平台申报、评价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创新能力平台申报认定及评价等相关工作服务

(二)主要内容

选取1家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市级创新能力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认定和年度评价工作,以及高能级创新能力平台(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申报、评价材料审查等相关工作。

(三)经费预算

市级创新能力平台认定及年度评价工作每家企业1000元以内,高能级创新能力平台申报、评价材料审查工作每家企业1500元以内,需进行现场核查。服务期限1年,总经费约10万元,据实结算。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行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近三年以来开展过相关领域评审评价等工作。

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国家和省、市各级创新能力平台认定及评价标准,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4.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人员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综合素养与项目要求相适应。

5.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需提供信用报告)。

三、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

(二)资料报送

申报单位应编报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单位资质、技术实力、无违法违规违纪信用承诺书等)、服务方案(项目报价(单价)、人员安排、实施计划、质量保证和风险防控措施等)、类似项目业绩等材料。方案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8月29日18:00前送至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届时将择优聘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6358210407

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北楼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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