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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谭庄水库供水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5-12-0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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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发展改革局、水利局、财政局,市属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进一步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1040号)、《关于印发<全面推开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水财函字〔2025〕9号)等要求,结合成本监审情况及市主城区供水实际,明确聊城市金水湖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谭庄水库出库综合水价最高为1.10元/立方米,计量点为用水单位流量计处。

根据《聊城市主城四区综合水价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水价格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其他用水价格调整时间结合实际另行确定。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水利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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