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我市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对《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聊发改工高〔2019〕119号)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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