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23年1月19日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兰炭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的公告》,按照相关程序,拟选定山东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为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兰炭使用情况第三方核查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
联系电话:0635-8228086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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