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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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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10:29:07
市发展改革委

文稿解读:《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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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文稿解读


一、出台背景、目的和决策依据

  我市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原文件《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聊价费字〔2017〕50号)即将到期,山东聊城三阳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向我委提交了相关申请,为科学合理制定以上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们依法履行了相关程序,制定了收费标准。

  二、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

  对山东聊城三阳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车载气瓶检验检测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200元/只,钢质气瓶220元/只。

  (二)上述收费标准包括气瓶拆装费用。检验中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按实际购进价格另行收取。

  (三)你公司开展车载气瓶检验检测工作,必须获得质检部门检验检测资质,严格执行国家检验检测规程和检验检测周期,不得擅自增加检验检测频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实施检验检测必须在同一场地内完成拆装、检验,不得异地拆装、异地检验。

  (四)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定期检验检测之外开展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验检测服务,必须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自愿委托协议书。

  (五)你公司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检验检测频次和服务内容等事项进行全面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批复自2022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25日,期满前三个月需重新申报。原聊费办发〔2017〕50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科  联系电话:0635-82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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