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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物价
11371500004428194T/2022-4386230
聊发改成本函〔2022〕61号
2022-06-24
2022-06-24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效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聊发改成本函〔2022〕61 号

山东聊城三阳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有关申请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现对你公司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车载气瓶检验检测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200元/只,钢质气瓶220元/只。

二、上述收费标准包括气瓶拆装费用。检验中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按实际购进价格另行收取。

三、你公司开展车载气瓶检验检测工作,必须获得质检部门检验检测资质,严格执行国家检验检测规程和检验检测周期,不得擅自增加检验检测频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实施检验检测必须在同一场地内完成拆装、检验,不得异地拆装、异地检验。

四、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定期检验检测之外开展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验检测服务,必须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自愿委托协议书。

五、你公司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检验检测频次和服务内容等事项进行全面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批复自2022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25日,期满前三个月需重新申报。原聊费办发〔2017〕50号文件同时废止。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0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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