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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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为贯彻落实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政策文件(以下简称省政府21、24、26号文件),切实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依据相关规定,借鉴外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的必要性
当前我市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趋优。同时,经济下行压力、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加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履艰难,新兴产业扩量提质动力不足,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仍存在诸多困难,成本高、税费高、产品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的问题突出,扩内需补短板任务繁重。抢抓省政策机遇,借鉴外市经验,制定有针对性、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对于抢占发展先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1月31日、2月15日、2月19日,我委抽调专门人员,先后三次集中办公,利用10天时间,在认真学习省政府21、24、26号文件精神、征求市有关部门和九大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新经济部分企业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意见》(征求意见稿)。2月18日、2月22日、2月25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建民相继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月24日,向宋军继市长进行了专题汇报。2月25日,向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26个市直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送审稿),并进行了会签。
三、制定依据
(一)使用和参照依据
省政府21、24、26号文件
(二)参考依据
重点参考了《青岛市支持企业发展政策》、《青岛市支持民营经济政策》、《淄博市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政策》、《温州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政策》、《佛山市制造业龙头企业奖励政策》、《成都市发展新经济政策》等省内外有关市政策文件和我市已出台的财政、金融、人才、科技、招商引资、标准品牌等方面政策文件。
四、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省政府21、24、26号文件,是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政策机遇,各级各部门要抢抓机遇、担当作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从支持九大产业、新经济、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双招双引”、重点项目重点企业6个实体经济方面,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外资外贸稳定增长3个扩内需补短板方面,以及抓落实方面,共10个方面提出了33条政策措施,并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
1.支持九大产业发展。围绕支持新兴产业扩量提质、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支持高端品牌培育,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2.支持发展新经济。主要包括支持放活新经济领域市场准入、拓宽新经济企业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扶持补贴力度。
3.支持发展民营经济。主要包括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破解民营企业资金困难、破解企业确权办证难题、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
4.支持创新创业。主要包括鼓励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5.支持“双招双引”。主要包括强化投资项目激励、分类精准引进人才、支持人才培养培育。
6.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出动态调整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对列入市优先发展产业名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降低用地价格、每年抓好100个左右市级重点建设项目、50个左右市级重点储备项目、50户左右市级重点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7.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补齐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短板,激发社会活力,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
8.持续改善社会民生。主要是补齐教育、医养健康、住房、文化旅游和农村人居环境、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短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9.促进外资外贸稳定增长。提出加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推进外贸转型升级,优化利用外资环境。
10.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提出强化督导考核,实行奖优罚劣。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需要制定实施细则的,责任部门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凡我市以往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同一项工作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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