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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简明问答:《关于进一步明确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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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12:13:54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简明问答:《关于进一步明确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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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供电基础设施建设?

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电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界定原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超出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电能质量,超出重要客户分级标准对应的电源回数供电等情况。属于用户个性化需求的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投资)的延伸服务费用。

2.本政策在哪个区域内施行?适用于何种项目?

这一政策适用于聊城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3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具体范围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划定的区域为准)。

3.供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如何开展?工作原则是什么?

政府出资委托供电企业主导实施储备土地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分类定额、统筹实施、专款专用”的原则,将定额标准区分为工业、商服、住宅和其他不同性质的用地。支出按照定额标准纳入土地储备成本,资金支出实行专账管理。

4.请问定额标准如何确定?

具体定额标准如下:

工业类:232元/千伏安

商服类:30元/平方米

住宅类:36元/平方米

其他类:参照商服类定额标准

商住混合类:按照规划明确的混合性质比例对用地面积进行分摊计算。

5.资金拨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及时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告知供电企业。供电企业结合项目出让土地用途、面积等条件拟定电力接入方案,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定额标准,计算确定供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数额,提交土地熟化主体。

二是土地熟化主体根据供电企业提交的申请核算确定供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数额,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审批土地储备项目时,将上述费用纳入项目储备成本。

三是土地成交供应后,土地熟化主体及时通知供电企业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四是市级熟化的地块:供电企业依据储备地块供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额资金数额,向市土地储备机构申请拨付资金,市土地储备机构依据企业申请,报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土地储备机构按程序支付款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熟化的地块:按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规定执行。

五是储备地块电力工程验收结束后,由供电企业结合地块相应的用途按规定办理结算,并报土地储备机构备案,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管。

六是按定额安排的土地储备资金不足以覆盖建设支出的,可在下一次调整定额时统一调整。

联系人: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0635-82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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