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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对市城区非居民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11371500004428194T/2024-45451247
2024-09-10 16:15:46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简明问答:《关于对市城区非居民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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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问政策实施范围是哪里?

聊城市城区(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

适用对象:使用城镇公共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和特种用水户。

二、请问用水定额管理部门和确定方法有哪些?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负责下达非居民用水户及特种用水户用水超定额(计划)标准,并监督超定额(计划)用水收费情况

城市供水企业: 负责非居民用水户及特种用水户计划水量的核算和费用收取工作。

企业用水定额确定方法: 通常依据国家、省或本市相关标准进行核定。若有标准,结合企业节水管理水平确定;若无标准,对用水结构不稳定企业可采用统计分析法

三、请问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是什么?

A. 一般用户

非居民用水户超过定额(计划)用水量时,超过定额(计划)部分加价征收水费。

第一档(≤10%):1倍水价

第二档(10%-30%):2倍水价

第三档(>30%):3.5倍水价

B. "两高"行业(在一般用户基础上加1倍)

第一档(≤10%):2倍水价

第二档(10%-30%):3倍水价

第三档(>30%):4.5倍水价

C. 特种用水行业(在一般用户基础上加2倍)

第一档(≤10%):3倍水价

第二档(10%-30%):4倍水价

第三档(>30%):5.5倍水价

注:仅针对基本水价加价,不包含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等

四、请问计费周期是多长时间?

原则上以年为周期

具备条件可按季度核定

五、请问资金如何管理?

加价收入归供水企业

主要用途:管网改造、水质提升、弥补成本等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可提取30%用于企业节水奖励和节水有关工作推广

六、请问政策执行时间是多久?

2024年9月10日-2027年9月9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0635-8221317

市城管局供节水管理办公室,0635-868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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