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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3-07 17: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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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农村自来水价格行为,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自来水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聊发改价格〔2022〕50号)等有关规定及成本调查监审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联合起草了《关于明确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3月12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和市水利局(农水科)。

市发展改革委:8221317,fgwjgglk@lc.shandong.cn

市水利局:8219451 ,lcssljnsz@lc.shandong.cn 

附件:关于明确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水利局

2023年3月6日

关于明确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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