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市普惠托育体系健康发展,根据《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发〔2023〕5号)、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663号)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在成本调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市区实际,拟定了《关于明确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一)电子邮件:fgwcbdcjsk@lc.shandong.cn
(二)联系电话:822561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附件:关于明确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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